扫一扫,关注智信卓越,共同分享有建设性价值的商业思索、见闻和感悟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思想 > 原创分享 >

【检测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相关培训和证书的解读

2017-04-27 01:00 人次浏览

1、新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是怎样的?   

  2015年10月底,国家认监委发布最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管理政策文件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通知中详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的相关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迈入了新的体系架构。

 

2、新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对于人员资质有哪些要求?  

  依据最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4.2.6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岗位如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内部审核员、质量监督员等需接受与本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在4.5.12中,评审准则特别强调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关资质才能从事内部审核工作。

 

3、提供检验检测相关培训或咨询机构有什么要求? 

  依据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2月份发布的《已取消、下放或者改变管理方式的总局行政审批事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解读等文件精神,国家质检总局明确取消了“认证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认证咨询机构设立审批”,放开了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资质许可要求,营业范围内包含检验检测机构技术的培训和咨询的机构都可以从事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培训和咨询,参照其它体系认证的培训(如ISO9001)实施方式,一般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培训和咨询的机构只需要在授课老师或咨询顾问的实际能力上满足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即可,检验检测机构选择不同的培训或咨询机构是一种市场行为。因此,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培训的单位,可出具本单位的相关培训证明记录(如培训证书、内审员证书等)。

  武汉智信卓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培训和咨询业务范围,本公司出具的相关培训合格证明记录具备第三方证明效力。

 

4、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证书的管理是怎样的?  

  一般而然,检验检测培训或咨询机构提供的培训合格证书有一定的有效期(如6年)。在有效期内,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未发生较大变化,且从业人员一直在取证所在检验检测机构从事相应工作,培训合格证书具备相应的第三方证明效力。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发生了较大变化,无论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都需要重新参加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明。如从业人员更换了从业机构,一般也需要进行重新取证。在有效期结束后,如检验检测管理政策或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未发生变化,从业人员可在原取证机构申请考核换证,是否需再次参加培训由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5、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有效力的差异?

  依据上面问题3中提到的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由第三方提供的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培训和咨询并无效力差异之分。各提供检验检测培训或咨询的机构在课程设置时间、教学方式、教学质量控制等方面难免存在差异,但只要在课程中覆盖相应的教学内容,并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设置了客观的考核评价(如考试考核),对通过考核的参与人员可颁发本单位出具的培训证明记录(如培训证书)。不同培训或咨询机构的培训证明记录的效力不存在差异,如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咨询机构之间在培训证明记录的效力上不存在差异。

 

6、不同机构的培训合格证明是否能得到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的认可?

  依据上面问题1中提到的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检验检测就只需要按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合格证明记录即可,至于是哪个机构提供的培训合格证明,国家文件中并未作出明确统一规定,资质认定评审人员一般也不应在培训合格证明的出具机构上不给于认可,开出不符合项(或整改意见)。如出现此种情况,可向各地资质认定主管机构进行申诉说明,申请撤销评审人员开出的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项(或整改意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点击排行榜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楚汉路17号汉街总部国际F座2907室

咨询热线:027-87687078

版权所有:武汉智信卓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鄂ICP备20012980号-1鄂公网安备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99号